关于“2016年度‘131’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”选拔工作的通知
各党总支:
根据教委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‘131’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及团队选拔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以党总支为单位,开展“‘131’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”的遴选工作。
遴选工作采取党总支推荐、评审组评审、学校审批的方式,确定适合的推荐人选。
1.每个党总支可推荐1名建议人选,选拔对象和条件要求:具有博士学位(艺术类专业可放宽至硕士学位)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其他条件详见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‘131’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及团队选拔工作的通知》。
2.被推荐人填写《天津市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申报表》,请各总支于2016年7月4日中午前,将并打印的《申报表》纸质三份报到人事处。过期视为放弃。
3.成立由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设备处、工会负责人组成的评审组,审议,投票确定建议推荐人选。评审时间为:2016年7月4日下午。评审通过的建议推荐人选,在办公网上公示三天。
4.威尼斯登陆网址-【优质服务】常委会审批。
5.请评审通过的被推荐人,于2016年7月6日下班前将《申报表》、佐证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,交人事处。
附件:1. 教委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‘131’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及团队选拔工作的通知》
2.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
3. 天津市高校2016年度“131”创新型人才第一层次推荐人选情况表
人事处
2016-6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