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“清明”节假期将至,保卫处提示全校师生要做好如下安全管理防范工作:
一、请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。离校前要锁好房门、关好窗户及水、电、气截门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
二、请各单位要加强重点岗位的管理,责任到人。私人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。
三、请各单位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参加祭扫活动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倡导文明祭扫;校园内禁止放孔明灯、烧纸等活动;要预防火灾发生。
四、请各单位要提醒师生员工外出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,遵守交通规则,出行时不要乘坐无牌、无证及超载车辆,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敲诈、勒索等案件。
五、各楼值班人员,要加强楼内的巡视,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楼内,按时开闭楼门,保证各楼安全。
六、假期需要在校内进行的教学培训、各类活动和施工等工作的,请相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
七、请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值班及巡查,严防意外事故发生。
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60585010、60585259
保卫处
2017年3月29日